钱还没赚到先被罚?NO,懂得网络营销广告法,成功避开雷区!
发布时间:2017-05-31 12:00:00
最近,有不少客户反应:网站违反广告法的处罚问题,还有图片、字体的侵权问题。我想有必要在此提醒下广大网络营销的朋友们,本文就做简单梳理,把该类问题扼杀在摇篮里。
2015年9月1日实施的《新广告法》,对很多广告用语要求更加苛刻。
第九条第三点表示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高级”、“最佳”等用语,否则将处以二十万以上的罚款,而这些用语在互联网平台上的确非常普遍。
很多网络营销的朋友,一是没有广告法的意识,没有重视起来;二是存有侥幸心理,觉得别人也有这样写,我这么做也没事。(这里突然让我想到了一个新闻:去年某公园大妈为讨生活摆摊做气枪打气球的小生意,结果被公安机关逮捕,法院最后判决为非法持有枪支罪。想到这里我也是唏嘘不已)
如果没人查当然相安无事,但是万一有人举报,或者来个突击检查什么的,那除了网站整改之外,还有可能带来巨额罚款,想起来太不划算了。
根据电商平台提供出的名单,极限用语包括:
国家级、世界级、最高级、最好、最大、精确、顶级、最高、最低、最具、最新技术、独家、首家、最新、第一品牌、金盘、优秀、最先、顶级、独家、全网销量第一、全球首发、顶级工艺、最新科学、最新技术、最先进加工工艺、最时尚、极品、终极、独一无二、史无前例、万能等等一系列的广告极限用语。
以上那些比较常见到的广告语用词,被列为极限用词,不能出现在:商品列表页、商品的标题、副标题、主图以及详情页、商品包装等。
在互联网广告中,这些夸张的广告手法屡见不鲜,相信以后肯定会更加严格规范,所以:
1、做好自查工作:将自己的网站、广告页、产品包装、宣传品等重新检查,看看有没有使用到极限词;
2、查出违反广告法的用语及时更换掉,图片式广告中的文字也要及时替换。
3、做好广告法普及工作,让公司负责市场推广的人员全部懂得广告法,并用法律武器来指导自己的工作。
避免图片侵权最好的办法就是要在使用图片时,就使用版权清晰的照片,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,自己没有拍摄图片,那么可以通过图库购买、免费图库的方式解决。
使用免费图库时,也要看清楚声明,有些图片只有使用权,但不允许商用,如果商用还需购买。
产品图盗同行的情况,图片侵权一直界定模糊,一般你不出名很少有人会告,但是有一种情况特别容易招致举报,那就是同行发现你用了他的产品图。所以产品图片最好还是自己拍,并且拍出同行不一样的效果,这样对你的营销也更有利。
字体侵权和图片侵权是同样的,一般情况下:使用Windows自带的那几种字体:如微软雅黑、宋体、黑体、楷体等不属于侵权。但是为了画面精美去字体网站上下载的特殊字体,如果用在企业广告宣传上,(设计师特别需要注意)那就构成了侵权。
所以使用字体时需购买,字体下载网站上一般都会有购买版权的正规渠道,在正规渠道购买,如果有异议的请与公司高层领导商议,最好也别自作主张,要把侵权的问题扼杀在摇篮里。
希望企业更多的遵循广告法和版权的规定,还消费者一片信得过的天空。
主营产品:营销型网站、手机网站、微网站、微传单、微分销、APP;
电脑、手机、线下三网合一互联网营销平台建设;全网营销培训、移动互联网营销培训。欢迎交流合作!13626792359(卢)